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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劳动就业局关于2015年全市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及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绥劳就发〔2015〕14号)

时间:2015年09月17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swd2013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规范平台运作,提高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推进平台工作人员的专业化队伍建设,按照省厅《关于举办基层服务平台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及业务培训班的通知》(黑人社办发[2015]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开展全市基层服务平台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及业务培训工作,制定本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规范、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为指导,通过举办基层服务平台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及业务培训班,全面提升全市基层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为全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培养“专家型”业务骨干力量,建设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湛、高素质、高水平”能适应新形势下基层人社工作需要的队伍,更好的服务于基层劳动保障平台。

    三、培训内容

   《劳动保障协理员(基础知识)》、《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政策法规汇编》等内容。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举办师资培训班。由市就业局统一组织培训,各县(市、区)基层指导股长或负责基层指导工作人员及能担当授课人员各1人,每个县(市、区)2人。9月28日上午8点到绥化市劳动就业局(五楼会议室)报到,8点30分开始培训,会期一天。

第二阶段:举办业务培训班,由各地就业局统一组织,在市局师资培训班结束后,各地要结合实际,根据本地参加培训人员情况,举办职业资格及业务培训班组织开展培训,各地培训工作务于10月底前完成。为保证培训工作如期进行,各地要将培训方案于9月30日前上报到市局,省、市将按各地上报的培训计划,安排人员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

第三阶段:组织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由市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各地按省、市文件相关要求,组织当地协理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考试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确保培训工作有序推进。

    (二)各地要积极参加市局举办的师资培训及组织本地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参加职业资格及业务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统计,务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参训的师资培训人员名单(附件1)、职业资格及业务培训人员名单(附件2)上报到市局基层工作指导科。

    (三)参加市师资培训班培训人员要按时报到,培训期间不得请假。要认真听课,做好笔记,遵守作息时间和各项规定,熟练掌握劳动保障协理员教材的理论知识。

附件:1、全市基层平台职业资格及业务师资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2、全市基层平台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及业务培训参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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