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全民创业 >> 创业培训 > 内容页

黑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规范和加强我省创业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13年05月3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swd2013点击:

 

黑人社发[2012]63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绥芬河市、杜蒙自治县、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促进全省创业工作深入发展,根据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要求,现就规范和加强我省创业培训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创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对象。创业培训,是对有创业愿望、培训需求的劳动者开展的产生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的培训。其主要内容是根据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处于不同阶段分别实施的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和创办企业模拟实训、改善企业培训及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创业培训对象是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城乡劳动者。

二、关于创业培训机构和培训师资。承担创业培训任务的机构必须是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定的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创业培训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参加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的师资培训班,培训合格并经选评、获得创业培训讲师资格的教师。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条件、程序及创业培训师资的选拔和选评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和师资队伍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保办函[2010]10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关于创业培训内容。创业培训采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推广的“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和“模拟公司”实训的培训模式和技术标准,以不同群体和处于创业过程不同阶段的创业者为对象,根据需求有针对性地分类予以实施。对有创业愿望和条件的毕业年度内的高校及高职、技师(技工)院校所学专业适合自主创业的学生,主要进行创业意识培训,培训后对产生创办企业想法的学生可继续进行创办企业模拟实训或创办企业培训;对其它有创业愿望和具备条件的人员在经过创业意识培训后通过筛选可直接进行创办企业或创办企业模拟实训;对已经创办了企业但企业在经营管理方面需要规范和改善的小企业经营者实施改善企业培训。

四、关于创业培训时间和人员要求。创业意识培训,是针对有创业愿望但没有具体企业想法的人进行的一种培训,使其产生创办企业想法。培训方式以课堂讲座为主。培训时间2-3天,课程不少于20个课时,培训规模为每班不超过50人;创办企业培训,是为有创业愿望并有具体创办企业想法的人进行的创办企业基本知识和提升能力的培训。培训方式采用小班授课、互动式教学。培训结束时,学员应完成《创业计划书》并通过专家的评估论证。课堂培训时间为8-10天,课程不少于60个课时,培训规模为每班不超过25人;创业模拟实训是创办企业培训的一种实践教学形式,是使学员在虚拟商业环境中,进行企业创建和企业经营管理等创业活动的学习与演练的过程。培训方式采用理论授课、操作实训和运营演练相结合的形式。培训结束时,学员应完成《创业计划书》并通过专家评估论证。理论课程为2-3天,实训课程为6-8天,总课程不少于60个课时。培训规模为每班不超过25人;改善企业培训,是为已经创办了企业但企业还不够稳定,管理还不够规范的小企业经营者提供的改善企业培训。通过培训使其建立完善企业管理体系,使企业得以稳固发展。培训结束时,学员应完成《企业改善计划》并通过专家论证。课程为7-8天,不少于60课时。培训规模为每班不超过25人。

下一页
本文共 3 页,第  [1] [2] [3] 页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Copyright (c)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绥化就业创业网 主办单位:绥化市劳动就业局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 黑ICP备17007902号-1
建议您使用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技术支持:远望电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