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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劳动就业局关于印发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3年04月11日来源:本站原创作者:swd2013点击:

 

绥劳就发〔201224

 

各县(市、区)劳动就业局:

现将《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二年九月四日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更好的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平台的功能,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范围和对象

第三条  全市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

第三章    考核形式和内容

第四条  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各地就业局与基层平台签定的工作责任状为主)、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情况。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按《绥化市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从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采取量化打分方法进行考核,分值满分100分。德,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工作、学习能力;勤,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绩,指工作实绩,即工作人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是否具有正确政绩观,提出的工作思路和采取的措施科学合理;廉,指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

第四章   考核方法和程序

第五条  平时考核,由各地所在街道(社区)、乡镇(行政村)负责进行考核,工作人员每月要填写《基层平台工人员作平时考核记实簿》,主要记载出勤情况、工作内容、工作完成情况(以各地就业局与基层平台签定的工作责任状为主),并按季度由各基层平台站长(所长)进行评鉴存档备查,也可由当地就业局直接评鉴,各基层平台站长(所长)由当地就业局进行评鉴存档备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基层平台机构工作人员年度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就业局在平时考核中要对当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出勤情况、服务态度情况进行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地各基层平台年度考核的总体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年度考核。各基层平台将《绥化市基层服务平台工人员作平时考核记实簿》及《绥化市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上报当地就业局,由就业局按《绥化市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细则》中的德、能、勤、绩、廉等5个方面进行全面总结考核,得出年终考核结论,公示无异议后备案,考核结果作为各地续聘和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  年度的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优秀(90分以上)、合格(60-90分)、不合格(60分以下)。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工作人员总数的20%

第五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八条 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奖励、辞退的重要依据。具体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年度综合考核确定为合格和优秀的工作人员可继续聘用;

(二)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由各地就业局统一进行业务培训,对培训后考核合格人员可继续聘用,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六章   管理与工作纪律

第九条  基层平台工作人员实行定岗定员实名制管理,各地不许私自更换人员,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岗位调换的,先由县(市)区就业局提出建议,填写《绥化市基层平台人员调转申请表》,上报市就业局申请调换,省厅审核备案。

第十条  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退出(解聘、辞职、退休、死亡等),由县(市)区就业局提出建议,填写《绥化市基层平台工作人员退出申请表》,上报市就业局申请退出,省厅审核备案,如需补充人员,填写《绥化市基层平台增补工作人员申请表》,由市就业局统一向省厅申请补充人员。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各地就业局对基层平台人员采取日签到、请假报告制度,工作服务中心(站)要有签到薄、请假报告单,做好登记备案,全年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第十二条  工作时间不许办理与业务无关的事情,不许上网聊天、打游戏和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不许对前来办事人员进行勒卡和制造人为障碍。

第十三条  建立举报制度

(一)各县(市、区)就业局要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定期组织服务对象进行问卷调查,征求群众意见,对居民反应服务中心(站)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

(二)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站)要将本中心(站)工作人员信息和举报电话公示在服务中心(站)醒目位置,工作人员必须挂牌服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附件:1、《绥化市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考核细则》

2、《绥化市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记实簿》

3、《绥化市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调转申请表》

4、《绥化市基层服务平台工作人员退出申请表》

5、《绥化市基层服务平台增补工作人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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